原产地证简介
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
简单来说,原产地证就相当于出口货物在国外的身份证,证明货物的原产国是中国,原产地证上面会显示出口商、进口商、船名航次以及商品信息等内容。
产地证可以由中国海关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签发,原产地证主要分为两个类型:非优惠原产地证和优惠原产地证,前者出口到任何国家或地区都可以办理,但是没有任何关税优惠;后者只能在一些规定的国家或地区办理,但是可以根据中国与这些国家签订的自贸协定来使出口货物享受一些关税优惠政策。
目前可以办理的原产地证种类: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CO)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P)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F)
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N)
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X)
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R)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ECFA)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L)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S)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I)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AU)
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K)
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GE)
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MU)
RCEP原产地证书(RCEP)
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CA)
中国-尼加拉瓜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NI)
中国-厄瓜多尔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EC)
中国-塞尔维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SE)
中国-洪都拉斯早期收获安排原产地证书(FORM HD)